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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 2025-04-28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5年房地产经纪人每日一练《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4月28日专为备考2025年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单选题
1、由于房地产经纪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信息()现象,因此对房地产经纪的管理必须十分注重房地产经纪业诚信管理。
答 案:B
解 析:由于房地产经纪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因此对房地产经纪的管理必须十分注重房地产经纪的诚信管理。很多国家的政府和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通过法律、行政、教育、行业自律乃至评奖、设立信用保证金等种种方法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职业人员的信誉进行管理。
2、在房地产经纪信息的管理中,除了房地产经纪信息的搜集和整理之外,还应该注意房地产经纪信息的()。
答 案:D
解 析:在房地产经纪信息的管理中,除了房地产经纪信息的搜集和加工整理之外,还应该注重房地产经纪信息的储存。因为房地产信息无法完全依靠文字来描述的。这就需要一种可靠的、能够储存多媒体信息的方式,将同一个房源的不同资料放在一起,以便查询和维护。
3、必须有一名以上的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或两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并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是( )。
答 案:B
解 析:一般在连锁店(办事处)必须有一名以上的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或两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并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4、下列关于信息费与佣金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 案:C
解 析:A项佣金是经纪收入的基本来源,而信息费不是经纪收入的基本来源。B项中,佣金和信息费的收费标准不一定相同。C项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客户为获取某种服务或信息而支付的费用。D项佣金一般在交易达成后收取,信息费只要所售出的信息在质量上符合信息买卖双方事前达成的协议所规定的标准,即可收取信息费。本题的出题表达有异议,通过排除法的方式,本题正确选项为C,本题重点考查佣金和信息费的区别。
5、房地产经纪业务可分为基本业务和( )。
答 案:C
解 析:房地产经纪业务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为获取报酬而从事的以促成房地产交易为核心内容的主要工作。房地产经纪业务可分为:①基本业务,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从提供交易信息到促成交易合同签订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②延伸业务,是指交易达成后的代办贷款、代办登记等后续服务。
多选题
1、在房地产卖方代理业务中,委托人可以是()。
答 案:ADE
解 析:房地产卖方代理业务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出售、出租房地产的专业服务行为。房地产买方代理业务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承租、承购房地产的专业服务行为。因此,ADE三项是房地产卖方代理业务的委托人;BC两项是房地产买房代理业务的委托人。
2、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有完善的知识结构,这一知识结构的核心内容包括()。
答 案:BC
解 析:由于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拥有完善的知识结构。这一知识结构的核心是房地产经纪专业知识,即房地产经纪的基本理论与实务知识,该核心的外层是与房地产经纪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包括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社会知识、房地广专业知识、科学技术知识,最外层则是对能对房地广经纪人员的文化修养和心理素质产生潜移默化影响的人文(如文学、艺术、哲学等)和心理方面的知识。
3、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销时,对尚未完成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有()。
答 案:BDE
解 析: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注销,标志着其主体资格的终止。注销后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再有资格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注销时尚未完成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应与委托人协商处理,可以转由他人代为完成,也可以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经委托人约定,还可以用其他方法进行处理。
4、MLS的含义是多重房源上市服务,是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服务系统。
答 案:BDE
解 析:美国建立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制度,其核心是多重房源上市服务系统(MLS)。1897年,一些房地产经纪人开始与同行分享自己的客户名单,此后,各个地区的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建立起各个地区的MLS,NAR成立后又建立了全国性的MLS。二战后随着大量新的购房人进入住房市场,MLS逐渐成为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支柱和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基本制度。NAR要求会员将自己已获得代理销售权的房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MLS,全体会员都可以使用MLS系统内的房源信息向自己的买方客户推荐,一旦成交,如果房源的受托经纪人事先已明确写明佣金的分配方式的,按该方式由卖方委托的经纪人与买方委托的经纪人按此方式分享佣金。如果房源受托经纪人没有明确说明佣金分配方式,则系统默认佣金在卖方委托的经纪人与买方委托的经纪人之间平均分配。
5、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在与委托人及其他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的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
答 案:BCDE
解 析: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在与委托人及其他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①故意诋毁、诽谤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信誉、声誉,散布、传播关于同行的错误信息;②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或在同行业收费水平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或采用商业贿赂的方式争揽业务;③房地产经纪人员与所受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解除劳动关系后,诱劝原受聘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客户,以取得业务;④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之间设置障碍,制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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